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 信息简报 | 机构组织 | 党群服务 | 民政 | 人口与计划生育 | 平安综治 | 食品药品监管 | 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 | 文化体育 | 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 | 志愿者服务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站内检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 > 正文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2017-10-26  

1、 实名制登记

    高校毕业生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资料、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安规定“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免费享受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还可以享受“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  

2、 社保补贴

 鼓励各类企业(单位)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鉴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单位)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3、 高校毕业生服务街道(乡镇)

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工作,选拔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街道(乡镇)就业工作6-12个月,服务期间参照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满后在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中、可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取一批到社区(村)社会保障工作站,担任社区(村)社会保障协管员。  

4、 求职补贴

对重庆籍实名制登记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5、 入驻孵化基地发展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并享有场租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免费培训以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6、 创业培训

重庆籍毕业学年内(即从毕业前一年71日起的18个月)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7、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从毕业学年起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对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适当给予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

8、 微企优惠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财政给予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0%的补助资金、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符合规定的企业其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分,以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额为限、按规定实行补贴、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9、 税收减免

“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1日至12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上一条: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办理流程
已是最后一条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反馈留言 | 帮助信息 | 网站管理入口

Copyright © 2006-2008 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209号 邮政编码:1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