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100问 | 第7期 申请专利资助的那些事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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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专利资助所需条件
(一)第一专利权人为注册或登记在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
(二)第一专利人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三)一项专利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资助申请。
二、申请专利补贴所需材料
申请市级专利申请费、授权资助,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填写《重庆市专利资助申请表》和填写《重庆市专利资助明细表》。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含有授权公告日当页的复印件)。
(三)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重庆市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四)专利权人需要委托他人办理资助申请,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个人委托他人申请资助的,须提供专利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共同专利权人委托他人申请资助的,须提供共同专利权人授权委托书。
(五)个人申请的须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表;单位申请人须提供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表。
(六)上述复印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查验。
三、重庆市对专利的补贴标准
按照《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标准按照2000元/件执行,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
申请专利资助的程序:
(一)申请人将专利资助所需材料报市知识产权局。
(二)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审核申请材料。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作出给予资助的决定;对初审不合格,经补正材料仍不合格的申请人,将作出不予资助的决定。
(三)作出给予资助的决定后,将专利资助费用拨付到专利申请人、权利人提供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