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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创新创业孵化园第五期入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征集创新创业孵化园第五期入园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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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外办发〔2018〕4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发展,四川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园现面向全校征集第五期入园项目,通知如下:

一、入园项目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符合园区的发展定位、体现学校专业特色、具备一定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三)负责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学生(含毕业两年内学生,即2017年7月以后毕业生),团队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负责人应遵循“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原则,独立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同等条件下,参加过创新创业公选课和培训项目者在校级及以上各类创业比赛中获奖者,有突出成就、重大发明、专利技术者,可优先入园。

(六)管理及退出机制

1.入园孵化期为2年。期间须接受园区定时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园孵化;考核不合格者,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强制退出。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络,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申请孵化成功,并按相关规定退出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园区管理规定强制退出。

二、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提交材料

1.《四川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园第五期入园申请书》1份(见附件1)。

2.《创业计划书》1(撰写说明见附件2)

3创业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校生提供)复印件各1份。

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下列任意地点

1. 西区行政楼B220办公室,联系人:张珂老师,联系电话65507036。

2. 创新创业孵化园(跨境电商与多语言服务中心前台值班电话:65835003。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44日17:00。

(三)评审流程

1.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入园项目进行资格审定。

2.通过资格审定的项目路演展示,由校外专家进行可行性,确定入园项目

3.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