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四届“渝创渝新” 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四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2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精神,优化线上就业创业服务方式,发展线上新业态,培养新型职业人才,吸引优质资源、优秀项目、优秀人才向我市聚集,以创业创新带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决定举办第四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新服务、新业态、新职业
二、大赛组织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陈元春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谢 辛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碚嘉 市人力社保局二级巡视员
成 员:邓 敦 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处长
李为民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大赛具体工作,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李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副主任牟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由大赛组委会特邀市内外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知名创业企业家、知名创业导师、各行业领域科研专家等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三、大赛形式
大赛共分两个专项赛:线上新业态创业创新大赛、就业创业线上服务大赛。其中,线上新业态创业创新大赛分脱贫攻坚组和综合组两个组别。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人员
1.线上新业态创业创新大赛。能够搭建数字化营销场景,通过直播或短视频等形式对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的头部主播、腰部主播、KOL达人、网红达人均可参赛,鼓励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农村致富带头人、驻村干部、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个人或专业的MCN机构报名参赛。
2.就业创业线上服务大赛。专业从事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相关在线服务机构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企业无违法乱纪行为,线上项目长期服务于国内外中小企业,具有较强创新性,适合在政府就业创业服务中推广运用。
(二)参赛项目
1.线上新业态创业创新大赛。14个国家级贫困区县的参赛项目应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其余区县的参赛项目应与乡村振兴、重庆文化、数字经济、互联网相结合(市外参赛人员的参赛项目须与以上内容相结合)。
2.就业创业线上服务大赛。鼓励线上就业创业指导、线上就业创业实训等综合线上服务,财税及知识产权代理、金融(融资)、设计外包等专业线上服务项目参赛。
五、大赛流程
(一)动员和报名(2020年6月1日至8月1日)
大赛面向全国征集。各区县(自治县)推荐线上新业态创业创新项目不少于1个,网上报名渠道:重庆就业网,网址: http://rlsbj.cq.gov.cn/cqjy/
(二)审核(8月1日至8月20日)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资格及质量进行审核,根据报名数量和质量确定进入复赛项目名单。
(三)复赛(9月)
1.线上新业态创业创新大赛。复赛采取“5+3”的模式进行,即5分钟即兴直播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环节,线上新业态创业创新大赛两个组别各评选10个项目进入决赛。
2.就业创业线上服务大赛。复赛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最终评选10个项目进入决赛。
(四)决赛(9月)
1.线上新业态创业创新大赛。
比赛采取直播的方式进行,选手在1小时内,打造“一切皆直播”的新消费场景,进行直播带货,最终根据选手的综合表现、商业模式、现场带货能力(每个选手带货产品不少于2个)、粉丝好评、粉丝增长量等为评价指标。
2.就业创业线上服务大赛。
决赛采取线上答辩+规定时间段服务效果(即在线为中小企业、就业者提供在线服务的数量、服务能力、用户体验等)综合评比的方式进行。
六、扶持与补助
(一)项目补助金
1.线上新业态创业创新大赛。脱贫攻坚组将产生最佳带货奖1名、最佳人气奖1名、脱贫贡献奖3名,分别发放补助金3万元;产生优秀奖5名,分别发放补助金1万元;综合组将产生最佳人气奖1名、魅力家乡奖1名、商业模式创新奖3名,分别发放补助金3万元;产生优秀奖5名,分别发放补助金1万元。
2.就业创业线上服务大赛。设置优质服务奖5名;分别发放补助金6万元,设置入围奖5名,分别发放补助金1万元,优质服务奖获得项目须入驻重庆就业网并提供1年免费服务。
(二)获奖项目帮扶措施
1.获奖项目法人或合伙人属于大学生项目的优先入围“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资助范围;
2.获奖项目将有机会赴先进企业和先进地区参观学习;
3.可免费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2个月(每个项目不超过3个工位);
4.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无抵质押物和无保证人创业信用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5.有机会参加互联网营销能力提升培训;
6.优先推荐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和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
7.有机会参加中新(中国、新加坡)创业创新项目交流活动;
8.相关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三)组织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