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普通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课程大赛的通知
渝教办函〔2018〕318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二届普通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
课程大赛的通知
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切实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教学和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精神,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二届普通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课程大赛,并同时开展新一轮市级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遴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重庆市第二届普通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课程大赛
二、大赛主题
大赛旨在交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经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探讨教育教学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就业创业指导质量和水平。
三、举办时间
2018年11月—12月。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各普通高校从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工作人员等均可报名参赛。
(二)比赛形式
大赛分为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组(以下简称本科就业组)、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组(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就业组)、大学生创业指导教师组(以下简称创业组)三个组别进行比赛(参赛教师只能选择其中一组进行比赛)。设置微课视频评比、现场说课及答辩、现场教学展示等环节。
(三)参赛要求
以教育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7号)、《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中有关教学要求为参考,参赛教师可结合自身实际,任选其中擅长内容进行比赛。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校级初赛、市级复赛、市级决赛三级赛制。
(一)宣传报名阶段(11月16日—11月26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教师可登陆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cy.cqbys.com)统一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须真实有效。大赛报名网站用于赛事宣传、网上报名、信息发布、资料提交及信息审核等。(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涉及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参赛教师回学校报销)
(二)校级初赛(11月27日—11月30日)
校级初赛和遴选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实施。
名额分配:本科院校基础名额3名、高职专科院校基础名额2名;被评为市级就业示范中心或创业示范基地的高校可增加1名,被评为全国就业或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可再增加1名。市委党校和陆军军医大学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组织参加,名额每校1名。
(三)市级复赛(12月14日)
市级复赛采取微课视频比赛的方式。晋级市级复赛的选手每人提交录制好的5分钟微课视频,视频内容可围绕教学片段、教学环节、知识点等进行录制,视频呈现须包含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师素养、多媒体及板书等要素。微课视频录制由学校牵头协助参赛教师共同完成,统一收集整理后报送我委。我委将组织专家评委集中对视频进行评审(按照本科就业组、高职专科就业组、创业组分别进行评审),共产生50名选手进入市级决赛,其中,本科就业组20名、高职专科就业组10名、创业组20名。
(四)市级决赛(12月下旬)
决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取现场说课(5分钟)+答辩(3分钟)的方式,本科就业组、高职专科就业组、创业组同时进行,要求选手所选说课内容须为真实的就业创业课堂教学内容,能够系统而概括地解说自己对所任课程的理解,阐述自己的教学观点,教学设想、方法、思路等。评委结合选手教案、说课和答辩进行现场评分,并综合类别与结构分布等情况,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30名选手名单,其中,本科就业组12名、高职专科就业组6名、创业组12名(高职专科学校不低于5名)。未晋级决赛第二阶段的20名选手获得优秀奖。
第二阶段采取分就业组和创业组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比赛(其中,就业组仍按本、专科分别进行评分和评奖),时间20分钟。凡是进入第二阶段的选手须提供授课教案。参赛选手任选就业创业课程章节,结合教学内容制作对应PPT和教案进行教学展示,教学展示结束后,由专家评委和30位学生代表现场打分。教学展示环节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参赛选手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和教学助手等。选手赛前须提交现场教学教案设计的纸质材料(A4打印,一式七份)及电子材料;现场教学展示的PPT电子版。选手提交给评委的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学校等影响比赛公平公正的信息。
决赛第二阶段成绩=撰写教案成绩×20%+现场教学展示×80%。按照各组成绩排名,评选一等奖5名(本科院校就业2名、高职专科院校就业1名,创业2名),二等奖10名(本科院校就业4名、高职专科院校就业2名,创业4名),三等奖15名(本科院校就业6名、高职专科院校就业3名,创业6名),创业组中高职专科学校选手获得一、二等奖总数不低于2个。若出现成绩并列,则参考教学展示得分进行排名。
六、大赛结果等次及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