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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浏览次数:     来源: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第二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残疾学生和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


02补贴标准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03申报流程
1.申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20525日前登陆重庆就业网”(http://rlsbj.cq.gov.cn/cqjy )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在线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申请表(一式一份)交至就业大厅(行政楼B201)。申请表里的银行卡号信息为学生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操作说明及文件解读(学生篇)》。
2.学校初审、公示、报送。
3.市级部门审核、拨款。
4.学校发放补贴。


04申报材料
1. 重庆市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本人享受,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 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附件一)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3. 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4. 市外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
5. 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6. 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05其他说明

整项工作持续时间较长,预计补贴发放时间临近毕业,在此期间,如收到任何核对个人信息的短信或电话,请先向辅导员或招就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老师进行核实。
联系方式:易老师 023-6538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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