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届“健康校园杯”大中小学生运动会
大学生排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5月17日—21日在重庆工商大学体育馆举行.
五、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竞赛组别
普通本科院校组、高职高专院校组
七、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重庆市第二届“健康校园杯”大中小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大学组)》第十条规定的参赛条件。
(二)每单位可报男、女各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至2人、运动员12人。
(三)各单位必须在4月30日前登陆重庆市教委体卫处网站完清参赛运动员网络注册手续。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
八、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决定赛制。
1.报名队少于8支(含8支)采用单循环。
2.报名队多于8支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为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A、B两个小组进行交叉赛决出总名次(A、B两个小组1、2名交叉比赛,胜队决1-2名,负队决3-4名,以此类推)。
(二)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编排序号按2009年重庆市第一届“健康校园杯”大学生排球比赛名次,上届未报名参赛的队按收到报名表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序号。
2009年重庆市第一届“健康校园杯”大学生排球比赛名次如下:
大学本科院校组:
男子:1.西南政法大学、2.重庆三峡学院、3.西南大学、4.重庆文理学院、5.重庆大学、6.重庆师范大学、7.重庆科技学院、8.重庆邮电大学
女子:1.重庆工商大学、2.西南大学、3.重庆大学、4.重庆文理学院、5.重庆邮电大学、6.重庆三峡学院、7.四川外语学院南方翻译学院
大学高职高专组:
男子:1.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重庆科创职业技术学院
女子:1.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三)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普通本科院校组和高职高专院校组分别录取男、女各前八名,按9、7、6、5、4、3、2、1分的5倍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团体奖:对获得各组别前8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
(三)个人奖:对获得各组别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个人奖:大会按运动员6∶1、裁判员5∶1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奖,颁发获奖证书。
(二)集体奖:大会按普通本科院校组和高职高专院校组分别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男女各2队,颁发奖牌。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用电脑打印运动员报名表,注明代表队参赛组别,于2011年4月30日前发传真和电子邮件到重庆工商大学体育学院,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传真号:62769914;联系人:刘 懿 ;联系电话:18696665261;电子邮箱:liuyi0624@ctbu.edu.cn
2.各单位自行对运动员的健康状况负责,必须组织运动员进行体检,报名表盖上单位公章和校医院公章方为有效。
3.各单位在报名时,必须向大会竞赛办公室(四川外语学院体育部)报寄《运动员资格审查表》,对未能按规定报寄《运动员资格审查表》单位,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报到:
1.各参赛队于5月17日 下午15∶00前在重庆工商大学体育学院报到。
2.各参赛队报到时向组委会交纳“抵押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3.各参赛队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向组委会校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二、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和技术官员由市教委选派,其他裁判员由重庆工商大学与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
十三、经费
参照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标准,比赛期间每人每天食宿费人民币90元,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十四、其它
(一)定于2011年5月17日下午15∶00在重庆工商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举行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
(二)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二届“健康校园杯”大学生运动会
男(女)子排球比赛报名表
单 位:(盖章) 校医院:(盖章)
领 队: 手机:
教练员: 手机:
姓 名
|
号码
|
所在院系、年级、班级
|
身份证号码
|
队长/自由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