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重庆市“乒协杯”大学生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市内各普通高校:
为推动乒乓球运动在我市高校的蓬勃开展,丰富大学生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增进大学生的体质健康,市乒乓球协会与市大体协定于11月21~25日在重庆邮电大学举办“2018重庆市‘乒协杯’大学生乒乓球比赛”,希各高校积极组队参赛,并按照比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附件:2018重庆市“乒协杯”大学生乒乓球比赛规程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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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重庆市“乒协杯”大学生乒乓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乒乓球协会、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邮电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乒乓球协会
四、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21~25日,重庆邮电大学体育馆。
六、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组、乙组、丙组和超级组。
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即(1)普通高校非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录取的考生;(2)普通高校非经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渠道录取的考生;(3)普通高校非经六部委政策免试就读高等学校的优秀运动员;(4)本科录取时符合第(1)(2)(3)款,正常录取的普通高校在校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
丙组为除超级组外的体育类专业学生(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等)、本科为体育类专业(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等)被正常录取的普通高校在校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超级组为下列情况之一者:(1)现役或退役专业运动员;(2)曾注册或报名或参加过中国乒乓球超级联赛运动员;(3)曾注册或报名参加过全运会(含预赛、决赛)运动员;(4)2014年及以后注册或参加过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含预赛、决赛)、全国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含预赛、决赛)运动员;(5)2014年及以后注册或参加过全国甲A乒乓球联赛运动员;(6)入学后注册或参加过全国甲B乒乓球联赛运动员。
七、比赛项目
各组设男团、女团、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等7个项目。
八、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所在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乒乓球运动者。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且入大学时不得超过20周岁。
(四)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本赛事本科不得超过4届、专科不得超过3届、研究生不得超过2届(以本赛事历届秩序册为准)。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六)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将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九、参加办法
(一)兼有两个组别学生的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每队男女总报名人数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除团体赛外,最多参加2个单项比赛。每队男、女各限报3人参加单打比赛、3对男、女双打和3对混双比赛。团体赛每队限报5人。报名运动员按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序。
(三)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双打项目不得跨校配对。
(四)各组别各项目报名不足2人(对、队),将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各参赛队于11月1日17点前将EXCEL报名表(请在“市大学生乒协QQ群”下载)电子件传至邮箱65814504@qq.com,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及医院公章,于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
报名联系人:王樱桃,市大学生乒协QQ群:414550219;电话:62480062
(六)11月9日上午10点在重庆邮电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抽签,请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七)各参赛队必须于11月9日前登陆http://xy.cqisport.com/完善新队员网络注册手续,并同时网上缴纳新队员注册费每人50元。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弃权。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注册联系人:夏叶,联系电话:023-63837252
(八)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十、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各项目单独比赛,即不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组别混合在一起比赛。
(三)团体赛各组超过(含)6个队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低于6个队采取单循环赛。团体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比赛次序为:A-X、B-Y、C-Z、A-Y、B-X。
(四)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如单项低于6人(对)则采取单循环赛。
(五)如团体赛分两阶段,分组循环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如团体赛单循环赛和单项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六)比赛使用双鱼三星塑料球、40+毫米、白色乒乓球,队员球拍覆盖物符合规则规定,但所用胶水不限。
(七)运动员应着短衣短裤参赛,且服装主体颜色不得为白色。参加双打、混双比赛的队员应服装统一。
(八)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续参赛资格,并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集体奖评选资格。
(九)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单项奖(含团体赛):各组别各项目分别录取前8名(其中第三名和第五名按并列名次录取),仅有8人/队或不足8人/队的项目递减一名录取,颁发奖证。
(二)团体奖:各单项比赛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团体赛名次双倍计分,录取各组别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牌。录取团体奖牌名次时,如遇两队以上得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三)甲、乙组获得单项(含团体赛)前6名的教练员,丙、超级组别获得单项(含团体赛)前3名的教练员,且赛会期间无违纪行为的,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四)大会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奖证;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三、经费与其他
(一)各参赛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按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标准,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180元,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各参赛单位每组别每队按1000元缴纳参赛费(如某队报名队员少于5名,可按每人200元缴纳参赛费),由承办单位收取。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违纪现象,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交重庆市大学生体协。
(四)各参赛队于11月21日下午2:30~4:00在重庆邮电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报到,并交纳参赛费、保证金,提交报名表纸质件、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代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下午4: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17:00召开裁判员会议。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五)本次比赛的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与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