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
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组足球选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师范大学
三、参赛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四、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三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运动系学生等)。
五、比赛地点及时间
(一)比赛场地: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及沙坪坝校区足球场。
(二)比赛时间:丙组9月22~27日,甲组10月9~16日,乙组10月18~25日。
六、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闭幕前,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全国女子足球锦标赛、女子足协杯赛(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者,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过或入大学后参加上述赛事者可报名参加丙组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可参加足球比赛者。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991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五)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运动员参赛届数均以重庆市教委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留级、休学、当兵转业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重庆市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网站上正式履行注册手续,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报名参加比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校在完成校级联赛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运动员22人(到赛区20人)。兼有两个组别的单位,每个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参赛。
(二)各参赛学校于9月16日下午6:00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邮箱znf0038@163.com ,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报名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5902359562)。同时,登录重庆市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完成报名注册,并将报名表纸质件加盖单位和医院公章,于各组别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
注册报名网址:http://xyty.cqisport.com/
联系人:夏叶,电话:63837252
(三)9月17日下午3: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抽签会,请各组别参赛队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运动员凭《2019重庆市校园足球联赛参赛卡》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未备齐相关证件者不予参赛。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与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与举报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10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不予退还。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七)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确定赛制。
(二)比赛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定》。
(三)每场比赛时间:男子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女子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四)每队每场比赛允许填报7名替补队员,但只可替换5名队员。
(五)红牌停赛1场,黄牌累计2张停赛1场,并视其情节轻重,追加停赛场次。
(六)在循环赛制中,每队胜1场计3分、负1场计0分;常规时间比赛平局以踢点球决定胜负,胜者计2分,负者计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红牌数量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黄牌数量少者,名次列前。
(七)参赛队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参赛,经组委会同意,可按弃权处理,判对方3∶0胜;如参赛队自行决定某场比赛弃权或罢赛,则判该队所有比赛以0∶3告负。
(八)各参赛队自备深、浅两套符合规则的比赛服。比赛服必须印制明显号码,且与报名表相符。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穿统一足球服装,穿长足球袜、护腿板、帆布面子软底胶钉鞋或皮面胶钉鞋。守门员上衣颜色与队员区别,可穿长运动裤。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佩戴任何饰物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男、女前8名,颁发奖牌。8队或不足8队参赛的组别,递减1名录取。
(二)获甲乙组男子前6名、甲乙组女子前3名、丙组男女前3名的教练员,赛会期间无违纪行为的,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证书。
(三)大会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经费及其他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按重庆市2018年校园足球竞赛规程规定,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缴纳保证金2000元。比赛期间有违纪行为的代表队,按《重庆市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定》的相关条款扣罚保证金,无违纪行为的代表队,赛后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丙组参赛队于9月22日下午1:30~3:00、甲组参赛队于10月9日下午1:30~3:00、乙组参赛队于10月18日下午1:30~3: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体育学院会议室报到,并缴纳保证金,提交报名表纸质件、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代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领取秩序册及运动员参赛卡,各组别报到当日下午3: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下午4:30召开裁判员工作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四)本次比赛的仲裁与资格审查委员、比赛监督、裁判长与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调。
(五)代表重庆高校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组足球比赛代表队名单,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成绩,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进行确定。
(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附件:
2019重庆市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
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组足球选拔赛
报名表
参赛院校:(盖章) 医院:(盖章)
组别:
领队: 电话:
主教练: 电话:
助理教练: 电话:
医务人员: 电话:
序 号 |
队员 姓名 |
性别 |
场上 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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