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大学生游泳比赛规程
  所属栏目: 最新通知 加入时间:2015-09-06 点击:
 

2015年重庆市大学生游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重庆市大学生游泳协会

四、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9月24~27日,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游泳池。

六、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三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降分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等)

七、比赛项目

各组别男、女均设14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X100米混合接力、4X100米自由泳接力

八、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各类进修、短训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含现役、退役运动员)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二)运动员应是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所在学校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将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九、参加办法 (一)兼有两个组别学生的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8人。

(二)单项比赛每队可报男、女各2人;每名队员可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

(三)各参赛队于9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784132558@qq.com,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报名表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和校医院公章,于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

联系人:王刚(13983481135)、赵浩(15215180806);67258360(办公室电话)

(四)各参赛队必须于9月20日前登陆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网站(http://61.186.220.70/)完善新队员网络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弃权。

(五)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身份证备查。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十、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50米项目进行预、决赛,仅有8人或不足8人参赛的项目一次性决赛。其他项目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异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继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四) 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单项奖: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报名等于或少于8人(队)的项目递减1名录取;报名少于2人(队)的项目确定为表演,不计名次。

(二)团体奖: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打破市大学生纪录者加9分,各组别男、女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牌。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三)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先进集体2~4队,颁发奖牌。运动员按6:1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先进个人,颁发奖证。裁判员按5:1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

十二、经费与其他

(一)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

(二)各单位按每队1000元缴纳参赛费(如某队报名队员少于5名,可按每人200元缴纳参赛费)。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应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本次比赛的总裁判、副总裁判和主裁判由主办单位统一选调,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

(五)各参赛队于9月24日下午3:30前在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会议室报到,并交纳参赛费、新队员注册费(每人50元)、保证金,提交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交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下午4:00在西南政法大学体育部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5:00召开裁判员会议。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六)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5年重庆市大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附件2: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附近宾馆信息

附件1:

2015年重庆市大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 组别: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项 目

50米自

100米自

200米自

400米自

800米自

50米蛙

100米蛙

50米仰

100米仰

50米蝶

100米蝶

200米混合

4×100米混接

4×100米自接

注:请在参赛栏目内打“ √”。

学校盖章 校医院盖章

附件2: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附近宾馆信息

1.瑞西宾馆宝圣大道798号,西政对面,标间128,联系电话:67454699

2.新盛园宾馆,宝圣大道902号,巴山夜雨广场下行50米,标间100,联系电话:86018366

3.好驿来宾馆宝圣大道果园新村18号,巴山夜雨广场对面,标间198,联系电话:67255888@

4.宽心酒店,两江时光小区售楼处旁边,标间198,联系电话:67192896

5.法源宾馆,西政南门对面下坡50米,标间228,联系电话:68321999

6.博高酒店,西政旁边,云湖景苑隔壁,标间168,联系电话:67017786

7.宝源宾馆,西政小北门对面巴山夜雨广场,标间168,联系电话:67388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