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大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排舞比赛规程
  所属栏目: 最新通知 加入时间:2015-07-06 点击:
 
2015年重庆市大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排舞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重庆市大学生健美操协会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10 月15~18日,重庆大学A区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比赛组别及项目
(一)比赛组别
比赛分甲、乙、丙三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降分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体育特长生等)。
(二)比赛项目
1.甲组:有氧舞蹈自编动作(8人、性别不限)、花球啦啦自编动作(12~16人,性别不限)、排舞规定曲目(8~16人、性别不限)。
2.乙组:有氧舞蹈自编动作(8人、性别不限)、花球啦啦自编动作(12~16人,性别不限)、排舞规定曲目(8~16人、性别不限)。
3.丙组:竞技女单或男单自编动作、竞技三人操自编动作、有氧舞蹈自编动作(8人、性别不限)、花球啦啦自编动作(12~16人,性别不限)、排舞规定曲目(8~16人、性别不限)。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各类进修、短训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含体工队现役、退役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运动员应是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应于赛前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比赛开始后,概不接受资格审查的申请。
八、参加办法
(一)兼有两个组别的参赛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的比赛。其他单位可报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运动员最多36人(性别不限)。
(二)丙组运动员每人最多可报4项,每队每项限报1人(队)。
(三)各参赛队于10月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 yangyan@linedancechina.com ,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报名表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和校医院公章,于10月15日报到时交竞赛组。
联系人:杨焱,电话:65385449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向组委会校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九、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2013~2016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啦啦操竞赛规则(2014年版)》、 《2015年排舞评分规则》。
(二)出场顺序由组委会在赛前抽签决定。
(三)所有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并按成绩录取前八名。
(四)竞技健美操参赛运动员的着装及头饰必须符合《2013~2016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的要求,其余参赛运动员的着装及头饰参照 “啦啦操竞赛规则(2014年版)、 “2015年排舞评分规则”执行。
(五)各参赛队自编动作音乐应自备两盘比赛CD碟,音乐应录制在CD碟的开头,并按比赛秩序将运动员的单位、姓名、比赛项目填写在放音顺序卡上,在报到时交一盘到竞赛组,由大会统一播放。
(六)比赛设有开幕式及大会操表演,请各参赛队准备2×8拍的入场展示动作,并可自备校旗一面(规格2米×3米)。 (七)各组别规定动作的音乐由大会准备。 (八)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只有严重的医学问题才能在比赛前24小时换人,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办单位同意。替换者必须是已经报名并持有参赛卡的运动员。
(九)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
(十)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在比赛进程中将不接受申诉。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单项奖: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奖证。
(二)团体奖: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按各队总分高低录取团体总分前8名(若团体总分相等则名次并列),颁发奖牌。
注:各代表队必须参加完本组别全部项目比赛方可计算团体总分。
(三)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先进集体2~4队,颁发奖牌。运动员按6:1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先进个人,颁发奖证。裁判员按5:1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
十一、经费与其他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违纪现象,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交重庆市大学生体协。
(三)各参赛队于10月15日下午3:30前到重庆大学A区体育学院会议室报到,并缴纳新队员注册费(每人50元)、参赛费(每队1000元)、保证金,交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提交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下午4: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5:00召开裁判员技术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各代表队报到时提交50字以内的本队入场式介绍词1份。
(五)本次比赛的仲裁、裁判长和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
(六)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5年重庆市大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排舞比赛报名表
单位: 组别:
领队: 教练(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比赛项目
备注
男单
女单
三人
有氧舞蹈
自编动作
花球啦啦
自编动作
排舞
规定曲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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