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大中学生排舞比赛规程
  所属栏目: 最新通知 加入时间:2014-09-02 点击:
 

2014年重庆市大中学生排舞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三峡学院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重庆市大学生健美操协会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10月16~19日,重庆三峡学院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重庆市各中学校

六、比赛分组

比赛分大学甲、乙、丙三组和中学组。大学甲组: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体育专业学生、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降分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等)。

中学组:各中学校

七、比赛项目

(一)集体规定曲目:甲乙组:漫游多尼哥,丙组:感受这一刻,中学组:美好时代。

(二)集体自选串烧:两曲或三曲连跳

(三)各组别个人规定曲目:电击

八、参赛资格
(一)大学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或中学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各类进修、短训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含现役、退役运动员)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二)中学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且正式学籍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在校在读中学生(含职业中学、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应是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所在学校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者。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将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九、参加办法
(一)兼有两个组别学生的大学,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余大学限报1队参赛。中学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8~18人。各组别集体项目8~16人,性别不限;个人规定曲目每队最多可报2人。

(二)各参赛队请于10 月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发送至6064411@qq.com;纸质件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和医院公章后,于10月16日报到时交竞赛组。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只有严重的医学问题才能在比赛前24小时换人,但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办单位同意。

联系人:张朝霖,13996693399 (手机)

冉金鑫:18696866262(手机),58108004(办)

(三)请各参赛队于10月1日前登陆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网站(http://61.186.220.70/bx70/sites/twy/)完善新队员网络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弃权。

(四)运动员凭《重庆市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十、比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的着装及头饰参照“2013~2016排舞规则”执行。

(二)各组别规定动作的音乐由大会准备;各参赛队自选串烧曲目音乐应自备两盘比赛CD碟,音乐应录制在CD碟的开头,并按比赛秩序将单位、比赛项目填写在放音顺序卡上,在报到时交一盘到竞赛组,由大会统一播放。

(三)运动员出场顺序由组委会在赛前抽签决定。

(四)采用2013~2016全国排舞比赛规则(试行)。

(五)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在比赛进程中将不接受申诉。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集体项目分组别录取前8名,颁发运动员获奖证书。

(二)个人规定曲目不分组别,按参赛人数录取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颁发运动员获奖证书。

(三)大学组设团体奖,中学组不设团体奖。大学组各集体项目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按各队团体总分高低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团体总分排序时,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集体规定曲目名次优者列前,若仍相等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四)大会按运动员6:1、裁判员5:1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颁发证书。大学组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2~4队,颁发奖牌。

十二、经费及其他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20元。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三)本次比赛的仲裁、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四)各参赛队于10月16日下午2:30前到重庆三峡学院体育学院综合楼报到,并交

纳新队员注册费(每人50元)、保证金、高校代表队参赛费(每队1000元),交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下午 3:00 在重庆三峡学院体育学院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4:00 召开裁判员技术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五)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4年重庆市大中学生排舞比赛报名表

单位: 组别:

领队: 教练(电话):

序号

姓名

参赛项目

备注

个人

规定

集体规定曲目

集体自选串烧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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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医务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