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重庆赛区)暨2014年重庆市大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所属栏目: 最新通知 加入时间:2014-10-10 点击:
 

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重庆赛区)

暨2014年重庆市大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足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重庆市大学生足球协会
四、冠名赞助商

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推广单位

广东优势传媒有限公司

竞赛时间地点
  12月1~7日,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

八、竞赛分组

比赛分组:校园组、超级组

参赛单位均以所在院校为球队名称,球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同属该所院校。

九、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经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注册备案)的在校在读大学生。

2.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为18—28周岁,即(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且入大学时(专科或本科)年龄不得超过20周岁。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均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若以学校名称(不含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者须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批准方可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5.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专科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二)参加校园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2.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院校、师范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的比赛。

3.凡曾参加超级组比赛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三)参加超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凡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条件者,均可参加超级组的比赛

十、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男、女各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随队医生1人、运动员20人。

(二)各参赛队按照附表1、2(附后)的要求,填写“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报名表”,于10月3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tyxyyb@cqu.edu.cn,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报名表1”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和校医院公章,于12月1日报到时交竞赛组。

联系人:李 勇,联系电话:65102594(办公室),13983892186(手机)

(三)各参赛队必须于11月20日前登陆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网站(http://61.186.220.70/)完善新队员网络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弃权。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参赛,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备查。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参赛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每半时男子45分钟、女子40分钟。

(二)每队每场比赛允许填报7名替补队员,但只可替换5名队员。

(三)比赛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制:胜1场得3分、平1场得1分、负1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同一循环比赛中的净胜球数、进球总数的顺序决定名次;如仍相等,则采取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如男子90分钟、女子80分钟双方平局,则采用互罚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四)比赛使用大会提供的赛区用球。女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符合规则的比赛服,男队必须着大会提供的比赛服,并按比赛日程表的顺序,前深、后浅着装参赛。运动员必须穿布面胶底鞋参加比赛。

(五)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定》。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比赛名次奖: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运动员颁发个人获奖证书。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集体46队,颁发奖牌;按运动员6:1、裁判员5:1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个人,颁发奖证。

十三、经费及其他

(一)各参赛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20元。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组委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交重庆市大学生体协。

(三)11月20日下午3:00在重庆大学体院会议室抽签,请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四)各参赛队于12月1日下午3:00前到重大体院会议室报到,并缴纳新队员注册费(每人50元)、参赛费(每队1000元),交验代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下午4:00在重大体院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4:30召开裁判员技术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五)本次比赛的仲裁、裁判长和技术官员由市教委选派,其他裁判员由重庆大学与市大学生体协协商选调,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市教委。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下载地址:datixie/edit/uploadfile/201410/2014-10-10-11-50-4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