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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9-01 浏览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鼓励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设立奖学金。

一、奖学金颁发对象和条件

(一)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取得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成教学生和有正式考籍的自考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该学年的全部课程,成绩优秀;

(四)在学院学习期间获得市级、校级荣誉称号,在班级工作、集体活动、社会公益、见义勇为等方面有良好表现;

(五)该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无无旷考、重考(缓考)课程,出勤率在90%以上。

(六)加强自身美育修养,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二、奖学金设置

(一)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二)每学年奖学金名额不低于本专业在籍学生数的15%,已毕业或已离校学生不列入评选范围。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和办法

(一)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届别专业进行评选,不以班级为基础。

(二)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学生科负责评选,在每学年第四周进行。

(三)成教学生以学年平均成绩、自考学生以学年所过科目总数加成绩为评审基础。然后根据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所得出的数据,从高分到低分,推荐出获奖候选人。

(四)初评名单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一周。

(五)学院颁发奖学金证书,授予奖学金,有关材料载入获奖学生档案。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由四川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