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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2018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1-10 浏览次数:

 

2018年度,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严格遵守《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在涉及学校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工作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科研管理制度建设

为推动学校事业新发展,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多次参与到学校的科研管理文件草拟、制订过程中,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校学术委员会指派秘书处开展《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业绩奖励办法》、《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等科研管理文件的草拟、修订工作。

二、严格有效履行学术职责

校学术委员会对各类科研项目、科研荣誉、人才聘用的推选和评审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科研质量。

2018年度校学术委员会授权组建了四川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评选委员会,开展了校级科研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评审立项校级年度项目76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34项,青年项目37项),学术专著后期资助项目9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8项),授权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开展了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三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选出获奖成果36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9项,青年优秀成果奖5项;授权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校内教授延期退休申请4人次;开展通讯评议3次,确定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选题、国家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教委社科项目的工作的校内推荐名单。

三、完善校学术委员会自身建设

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免除杨柏同志、廖巧云同志的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增补李训同志为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本次学术委员会成员调整于2018年3月经学校审批正式通过生效。

本年度,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草拟了《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行使审议、决定、评定与咨询等职责权限的程序,保证各项学术事务有序开展。目前《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待于12月30日前正式交由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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