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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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0-31 浏览次数:

 

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2020学年度,学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相关规定,学校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2019—2020学年度学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管理队伍,学校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3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个,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经费2万元,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学校本学年度在本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83条;通过本校官方微博、微信主动公开信息486条;在办公内网主动公开信息56条;中央和地方各类媒体有关本校的报道50条。

2019—2020学年,学校主动公开《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十大类公布信息共160条。其中,涉及第一大类关于学校基本信息共计12条;第二大类关于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共计33条;第三大类关于学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共计25条;第四大类关于人事师资信息共计36条;第五大类关于教学质量信息共计14条;第六大类关于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共计21条;第七大类关于学风建设信息共计11条;第八大类关于学位、学科信息共计8条。

此外,在所公开的信息中,第三大类第17条“校办企业资产、负债等信息”没有相应公开的信息;第四大类第26条“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没有相应公开的信息;第九大类中第48条“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沿用原来规定及办法,此项没有更新;第十大类中的第49条“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其中涉及“党建工作及意识形态”等相关敏感信息及问题,故作“例外不公开”处理;第十大类中的第50条“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沿用以前的预案,“学校重大事件调查和处理”因涉及相关敏感信息及问题,故作“例外不公开”处理。除此之外,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50条)对照检查表”中其它事项均有更新。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50条)对照检查表”中涉及50条事项中的各小项,在附件中均附上链接,以便查看,具体见附件3。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9—2020学年,我校共受理师生、社会公众、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0件。

2019—2020学年,我校接到政府系统公开电子邮箱信件40件。

2019—2020学年,我校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2020学年,我校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办法

2019—2020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还需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渠道方式需要进一步拓展。下一学年,我校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由于信息公开网站才改版的原因,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网信息建设,做好信息收集和拓展工作。加强对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的更新和维护,调整栏目设置,充实网站功能和内容。充分发挥学校二级单位的作用,促进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途径,让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信息的公布,为其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进一步深化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

学校将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

学校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二级单位负责人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向社会报告的事项

2019—2020学年,我校没有其他向社会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