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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20 浏览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为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及调剂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分数线以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最低复试资格线为基础分数线。各学院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专业分数线。专业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由学院公布,考生可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

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

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 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分 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4日前 提交《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书》(考生自拟,内容需包含考生本人身份信息和报考信息,不限格式,须考生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相关证明材料。考生请将各项材料扫描或拍照,以PDF或照片形 式压缩打包发送至sisuyzb@126.com,邮件及压缩包均命名为“XXX 考生初试加分审核材料”。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 资格。审核通过者方能享受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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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且须于3月24日前提交《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书》(考生自拟,内容 需包含考生本人身份信息和报考信息,不限格式,须考生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和定向就业协议书(经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 门盖章和考生本人签字的原件)。考生请将各项材料扫描或拍照,以 PDF或照片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sisuyzb@126.com,邮件及压缩包均 命名为“XXX考生照顾政策审核材料”。审核通过者方能享受照顾 政策。

3.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仍需达到所报考专业(方向)的专业分数线,方能取得复试资格。

三、远程复试要求

复试所有考核内容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招生单位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时考生需备好本人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复试过程中随时查验。

2.复试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要求使用电脑登录,不允许使用耳机和耳麦。

3.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1)硬件配置。电脑1台+手机1部或手机2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笔记本电脑建议直接插上电源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像素要求以能在视频中清晰显示考生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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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麦克风、音箱。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7及以上版本(也支持苹果操作系统)。手机应为智能机,具有较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操作系统安卓和苹果均可。考生请提前登陆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测试,按平台要求下载安装相关程序,确保视频音频功能正常。

2)网络配置。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卡顿或断网。手机端建议同时开启WiFi(如有)和4G/5G网络,并提前购买足够流量。

4.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前请提前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5.登录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屏幕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考生均应采取坐姿。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胸部,头部、上半身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范围内。考生视野范围内禁止放置与复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桌面保持整洁干净,禁止摆放除面试通讯工具、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外的其他物品,未经允许不得摆放、使用纸、笔。复试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复试专家组和工作人员的要求操作,如非复试专家组要求,考生视线必须全程直视电脑屏幕。登录视频会议系统的电脑或手机作为远程面试云监考及备用设备,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1米处,与主设备成45°夹角,视频画面必须能清晰看到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6.复试过程中,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

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和耳朵,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7.复试时考生应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和闹钟、通知和事项提醒等易产生噪音干扰的软件。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频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8.个别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问题且无法及时修复,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复试的,学校将视情况另行安排再次复试。

四、资格审核

1.审核方式:考生根据报考学院的具体要求,将审核材料扫描或拍照,以PDF或照片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最迟在复试开始24小时前)提交。学校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审核材料:

非应届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两面)、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红章)、毕业证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两面)、大学阶段成绩单

(须加盖教务部门红章)、学生证(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

未通过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名单见附件)还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安排在3月25日—4月30日内完成。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公布,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满分10分,翻译硕士不考查此项)和同等学力加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仅限同等学力考生)。

2. 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相加即为该考生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

3.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成绩;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40%+复试成绩×60%。

4. 报考非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低于6分即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合格线由学校另行确定。

七、调剂

1. 调剂要求

1)考试方式必须为全国统考,且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中有关调剂的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接收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统考科目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外国语科目(即初试科目代码为2XX的科目)符合接收专业在我校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中对外国语科目的语种要求。

3)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分数线;

4)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申请;

5)其他有关专业学术要求由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规定。

2. 调剂程序

1)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网上调剂申请;

2) 我校对网上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者发调剂复试通知;

3) 考生在调剂系统里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后在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4)完成上述调剂程序的考生即可按照各学院关于复试的具体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5)考生在我校复试前被其他学校录取并已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调剂复试的资格。

6)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前被其他学校录取并已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7)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在调剂系统里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 调剂时间

我校开展调剂工作的时间自2021年3月22日起,接收调剂专业满额即关闭该专业调剂系统。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尽早提交申请。

4. 调剂成绩计算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分×40%+复试成绩×60%。

5. 具体调剂专业信息请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考生应按学院要求进行调剂申请和复试。

八、录取

1. 各专业(或方向、领域)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当年招生计划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高者为先,复试成绩仍然相同者以初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计划单列,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高者为先,复试成绩仍然相同者以初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3.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复试中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的;

3)复试成绩确定为不合格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调取的;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4. 考生体格检查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试安排查询

我校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登录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报考专业的具体复试安排,并根据本公告要求和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做好复试准备,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参加复试。

十、收费

复试费:每生150元,在学信网复试平台交纳。

十一、其他。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 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学历学位。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