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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封闭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点击数量: 更新时间:2020-03-11

四 川 外 国 语 大 学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川外防控办〔2020〕2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对学校封闭管理有关事宜调整如下:

一、继续严格校园管理,执行校外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的规定。正式开学前,外籍师生、各类学生、校内租借住人员不得提前返校。

二、继续执行返校居住教职工及家属登记进入、分类实施隔离的规定。教职工须提前三日报社区和二级单位,按同期市、区防控政策分类实施隔离。

三、从 2020 年 3 月 12 日 0 时起,执行一人一证、体温检测进出校园的规定。

校内居民凭校园卡或出入证(蓝色)等有效证件进出校园,出入证需实名登记与身份证一同使用。未领取出入证的,可至社区办理。

校外居住教职工确需返校工作的,凭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进出。

因开展校园保障性工作的合作单位人员,凭归口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进出。

因教职工家庭紧急维修需要的工作人员,凭单位复工证明和健康证明进出。

四、严格落实教职工个人报告责任和二级单位审核主体责任、租借房教职工主体责任。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