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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档案的通知

点击数量: 更新时间:2020-02-21

四 川 外 国 语 大 学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川外防控办〔2020〕14号

校属各单位: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校属各单位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采取各项有力措施阻断了疫情在校园的传播渠道,建立了各类人员假期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台账,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数据支撑。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档案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0〕13号),现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健康档案建立对象要全覆盖

做到学校师生员工全覆盖。具体包括教师(含临聘)、学生(统招和非统招),离退休教职工,租住借房人员,学校维修保障、后勤服务、食堂餐饮工作人员等,合作单位(如龙湖物业、快乐食间)派驻人员等开学后将进入校园工作、交流、生活的所有人员。

学生健康档案原则以班级为单位建立,通过辅导猫完成档案建立和每日更新,具体由学生处另行通知;

教职员工健康档案以部门为单位建立,各部门在原健康台账基础上完善补充,并于2月25日将电子档发至人事处邮箱rsc@sisu.edu.cn

离退休教职工、外籍教师、留学生、租住借房人员、合作单位派驻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业务归口单位建立,并于2月25日将电子档发至防控办邮箱sisuoffice@sisu.edu.cn。

二、健康档案内容要查缺补漏

健康档案内容应包括基础信息、假期旅行、居住轨迹记录、接触史、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报告等项目(详见附件)。各单位在师生原健康状况台账基础上,按要求查缺 补漏、完善规范。

对湖北返渝的师生(含已经返渝)要单独建立台账,完成情况调查表(备查不报送)。

三、其他要求

(一)及时准确填报。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规范健全并每日更新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务必做到情况全掌握、人员全覆盖、信息全准确。在跟踪掌握和建立建档过程中,发现师生中疑似新冠肺炎病例、确诊病例、医学观察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办。

(二)优化日报方式。学校防控办目前继续维持原“日报告”通道和方式,待市教委“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后, 日报告方式若有变化再行通知。

(三)切实履职尽责。各单位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相关负责人务必要尽职尽责,把好信息关口,确保信息准确可靠。学校防控办将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全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未按要求建立并每日更新的,将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学生健康档案

     2.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员工健康档案

     3.湖北返渝师生情况调查表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