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大学生校园马拉松接力总决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三峡学院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四、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8年11月23-24日,重庆三峡学院。
六、比赛项目与分组
(一)本次比赛设41km男女混合校园马拉松接力及4.1km校园迷你马拉松跑两项。其中,校园迷你马拉松仅限重庆三峡学院师生报名参赛。
(二)校园马拉松接力赛分为教工组、普通学生组、体育专业学生组(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等)三个组别。
七、比赛路线
(一) 男女混合校园马拉松接力
重庆三峡学院1号门(起点)→济航大道→香樟二路→笃行楼4幢→香樟三路→蓝雾苑→银杏二路→红叶路→银杏一路→求索大道→香樟一路→2号门→1号门广场(终点)
(二)校园迷你马拉松
重庆三峡学院1号门(起点)→济航大道→香樟二路→笃行楼4幢→香樟三路→蓝雾苑→银杏二路→红叶路→银杏一路→求索大道→香樟一路→2号门→1号门广场(终点)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加马拉松接力赛的学生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已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且2016年—2018年参加过全国性田径比赛(全国少年田径锦标赛除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2.参赛学生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且入大学时不超过22周岁。
3.参赛学生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4.参赛教工运动员资格由各高校人事部门提供教职工在编花名册或薪资发放证明。
5.各组运动员均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6.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将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7.参加迷你马拉松跑的运动员无以上资格要求。
(二)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比赛强度大,风险高,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的基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各参赛单位应组织运动员进行体检,报到时必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三)报名办法
1.兼有两个组别学生的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其他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2人。
2.教工组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2人。
3.各参赛队于11月9日晚上12时前,通过重庆三峡学院校园网主页上的马拉松报名通道进行报名,逾期视为弃权。参赛运动员报名表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公章,于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
报名联系人:何兴权 联系电话:13628224000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各队正式上场队员均为6男+4女,共10名队员。
(三)比赛开始前40分钟在规定区域进行检录,各代表队运动员号码布序号与接力顺序相符,各代表队接力顺序于检录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四)比赛起跑按照马拉松接力赛体育专业学生组、普通学生组、教工组、校园迷你马拉松组的顺序排列,各组别间距10米。各组参赛队的站位顺序由组委会提前抽签决定。
(五)各队运动员交接棒次时必须在接力区内按照规定的交接方式进行交接,否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六)本次比赛起跑采取统一发令,各组别同时出发。比赛关门时间设为起跑后3.5小时,关门后各参赛队均在学校1号门广场集合。
(七)马拉松接力比赛采用感应计时设备计算成绩,运动员应按要求正确佩带计时芯片和号码布,从起点到比赛终点,每个折返点设置一个感应计时点,参赛队行进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的计时感应带,参赛队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参赛队的比赛成绩。除起点外,两个计时芯片在其它计时点的误差少于0.1秒,也将取消相关参赛队的成绩。
(八)接力赛运动员必须着装组委会发放的参赛T恤、号码布及计时芯片参赛;迷离马拉松队员只发放参赛T恤。
(九)参加接力赛的选手必须按照规定将个人物品存放在各队休息区(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掌上电脑等),完成比赛后再领回各自物品。
(十)医疗救护按中国田径协会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1.在起点(终点)及半程处设固定医疗站点,免费为参赛选手提供医疗服务;
2.在赛道沿途每1公里配置1-2名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3.在比赛中,医务代表或大会医务人员观察到某运动员已不适宜比赛时,将命令其退出比赛,运动员必须立即执行。
(十一)饮用水、饮料及补给,承办单位按下表在赛道沿途配置
项目 |
距离 |
饮水/用水 |
饮料/饮水 |
马拉松接力 |
起点 |
|
√ |
学生宿舍 |
√ |
|
银杏2路 |
|
√ |
迷你马拉松 |
起点 |
|
√ |
(十二)大会将对起点(终点)、转折点及关键路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者将整队被取消参赛成绩。
1.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本人报名项目区起跑的;
2.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3.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的;
4.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5.没有按规定在胸前携带号码布通过终点的;
6.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
7.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8.其他违反规则行为规定的。
(十三)在比赛中,因参赛者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由他人代跑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十四)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马拉松接力赛
1.马拉松接力赛体育专业学生组录取前6名,普通学生组和教工组录取前8名,若参赛队等于或少于录取名次数,则递减1名录取。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杯,其他名次颁发奖牌。凡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的代表队均颁发纪念牌。各组别录取名次按以下标准发放奖金:
体育专业学生组 |
普通学生组 |
教职工组 |
名次 |
奖金 (元) |
名次 |
奖金 (元) |
名次 |
奖金 (元) |
一 |
2000 |
一 |
2000 |
一 |
2000 |
二 |
1500 |
二 |
1500 |
二 |
1500 |
三 |
1200 |
三 |
1200 |
三 |
1200 |
四 |
800 |
四 |
800 |
四 |
800 |
五 |
800 |
五 |
800 |
五 |
800 |
六 |
800 |
六 |
800 |
六 |
800 |
七 |
|
七 |
500 |
七 |
500 |
八 |
|
八 |
500 |
八 |
500 |
2.大会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奖证;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
3.各组别前3名的教练员,赛会期间无违纪行为的,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二) 迷你马拉松
凡参加者均在赛前发放比赛服装,跑完赛程后自动有序离开或观看比赛。
十、经费与其他
1.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学生运动员食宿标准每人每天200元,由各单位自理。
2.各单位按每队1000元缴纳参赛费。
3.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违纪现象,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交纳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时,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队,退还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队保证金不予退还,上交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4.各参赛队于11月23 日下午2:30~5:00在 重庆三峡学院体育综合楼一楼教师休息室报到,并交纳参赛费、保证金,交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运动员体检证明,提交报名表纸质件、学生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教职工人事部门证明。下午5:00在重庆三峡学院体育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5.本次比赛的总裁判长、裁判长和主裁判由主办单位统一选调,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食宿由承办单位提供。其他裁判员由市大学生体协和承办单位协商选调。全体裁判员于11月23日下午4:00前,到重庆三峡学院体育综合楼四楼会议室报到,4:00召开裁判员会议。
6.各参赛单位应组织本校的运动员选拔赛,如有需要,市大学生田径协会可派人予以指导,整个比赛需留下相片或视频等相关资料。
7.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