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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9-09-19 浏览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  

关于印发 《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培
育计划实施办法 (试 行 )》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试 行 )》 于 2017年 12月 20日 第 27次 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 印发给你 们 ,请 遵照执行。
附件 :四 川外国语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试 行 )
                                              四川外国语大学办公室
                                               2018年 1月 22日 印发
四川外国语大学
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科学研究水平 ,凝 练科研 方向 ,汇 聚人才队伍 ,促 进优秀学术队伍的形成和领军人物的成 长 ,提 升教师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根 据教育部、重庆市 有关加强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结 合我校实际情 况 ,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创新团队是指由团队成员在科学研究合作基础 上形成的 ,在 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 内有组织的开展学术研究、科 学探索 ,具 有明确的团队创新目标和较强稳定性的创新集体。
第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鼓励学术争鸣 ,鼓 励学科交叉 ,充 分 发挥团队协作、团队互补 ,激 发创新思维 ,催 生学术精品。
第四条 科研创新团队的培育遵循整合资源、强化特色、突 出重点、带动整体的原则 ,并 按照择优选拔、定期考核、滚动支 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科研创新团队分为重点培育科研创新团队 (以 下简 称 :重 点团队 )和 一般培育科研创新团队 (以 下简称 :一 般团队 ) 两类。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重点团队的申报条件 :
(一 )有 相对稳定并凸显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研究方向。 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在 基础研 究或应用研究方面特色鲜明 ,属 于国内外学术发展前沿和热点问 题或多学科交叉的前瞻性研究领域。
(二 )有 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科研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具有 较大的学术影响、较深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组 织协调能力 ,且 具各如下条件之一 :
1.聘 为二级教授 (财政 岗 ),或 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
2.具 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 ,且 近 5年 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 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篇 及以上 ,主 持过国家级项目 (国 家社科基 金项 目或国家自科基金项目 ,下 同 )。
团队带头人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同级别科研创新团队 (含 成员和带头人 )。
(三 )有 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团队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 职称结构、学历结构较为合理 ,人 数一般不少于 6人 ,80%具 有博 士学位或教授职称。团队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同级别科 研创新团队 (含 成员和带头人 )。
(四 )有 良好的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以国家级、省部级 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省级重点学科为依 托 ,科 研基础扎实 ,科 研氛围良好。
(五 )有 重大科研攻关能力。科研创新团队在申报时须有在 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 目 ,曾 获得过三个及以上国家级项 目和五 个省部级项 目。
(六 )有 优势明显的学术成果。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国内 同行中应具有一定优势 ,在 权威期刊或 SSCI、 A&HCI、 SCI、 EI收 录的国外期刊发表过论文 8篇 及以上 ,另 有 CSSCI期 刊论文 20篇 及以上 ,且 近 5年 在 CSSCI及 以上级别期刊人均发表论文 1篇 。
第七条 一般团队的申报条件 :
(一 )有 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 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在 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方面特色鲜明 , 研究领域交叉性和创新性较强。
(二 )有 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科研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具有 较深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年 龄 在 申报当年不超过55周岁 ,具 有教授职称 ,近 5年 出版专著或发 表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 3篇 (部 )及 以上 ,主 持过国家级科研项 目。团队带头人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同级别科研创新团队(含 成员和带头人 )。
(三 )有 相对稳定的队伍。团队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职 称结构、学历结构较为合理 ,人 数一般不低于 6人 ,至 少 40%的 团队成员应为 40周 岁以下 ,有 一定比例的硕士及讲师职称的教 师。团队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同级别科研创新团队 (含 成员和带头人 )。
(四 )有 良好的科研基础。科研创新团队有一定的科研平台 作为支撑 ,原 则上有校级重点学科、硕士学位点学科平台支撑 , 在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团 队成员合作基础好 ,科 研氛围 良好。
(五 )有 较强科研攻关能力。科研创新团队在申报时须有在 研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承 担过省部级项 目不少于 5项 。
(六 )有 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全市 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已 发表 CSSCI来 源期刊论文 15篇 及以上 , 且近 5年 至少有 3篇 及以上论文被 SSCI、 A&HCI、 SCI、 EI或 CsSCI 收录。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八条 科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采取项目申报的形式 ,通 过 团队申报、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产生。创新团 队培育项 目每三年遴选一次 ,创 新团队可以进行滚动培育。
第九条 申报创新团队培育项目需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科 研创新团队培育项目申请书》 ,并 附相关支撑材料交人事处。人 事处在对创新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后 ,与 科研处一起组织专家对 申 请材料进行评议 ,评 审专家需部分来 自于校外 ,其 中重点培育团 队需就团队组建条件、建设内容、建设目标等进行答辩。
第十条 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情况提出科研创新团队培育的 资助意见。在公示 5个 工作 日后 ,将 拟培育的科研创新团队报校 长办公会批准。
第十一条 获得资助的科研创新团队与学校签订《四川外国 语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建设任务书》。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 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由人事处和科研处共同 组织专家评审、审核研究计划、检查年度工作进展、组织评估验 收等。
第十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培育期限为 3年 。
第十四条 重点团队资助总经费为 50万 元 ,一 般团队资助 总经费为 25万 元。科研创新团队资助经费进行一次核定 ,第 一年、 第二年分别拨付 50%和 30%,剩 余 20%的 经费在团队建设评估验收 之后拨付。团队研究过程中若涉及团队成员的间接费用 ,只 能在 团队验收合格之后支付。
第十五条 团队建设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 办法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由 团队带头人根据团队建设 目标与团 队成员共同编制经费使用预算 ,并 由学校审定后支出 ,专 款专用, 不得挪用 ,其 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
(1)直 接费用 :实 验及材料费、 实验及办公设各费、出版物 /文 献 /信 息传播事务费、学术交流费、 调研差旅费、信息采集费、专家咨询费、成果 出版费、劳务费和 会务费等 ;
(2)间 接费用 :团 队成员绩效 (不 超过 30%)。
第十六条 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科研创新 团队内部的组织架构、决策机制、项 目与经费管理、成果管理、 日常管理等 ,由 团队带头人会同团队成员研究确定 ,在 遵守有关 规定的前提下制定适用于本团队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团队成员需积极与同行专家建立联系 ,聘 请同行 业知名专家作为团队的顾问 ,搭 建高层次交流平台。
第十八条 团队带头人需每年年底向学校提交团队培育进 展报告 ,培 育周期完成后提交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的总结报告。 学校根据建设任务书设定的建设 目标任务、研究计划和总结组织 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参与下一批次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申报 ;考 核不合格的 ,可 申请延期 ,每 次延期一年 ,最 多只能延 期两次。两次延期仍不合格者 ,剩 余经费不再拨付 ,团 队不能参 与未来批次科研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申报。
第十九条 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 ,应 及时 向人事处提 出报告 ,人 事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 出处理意见 ,报 学 校审批。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条 科研创新团队依据建设 目标任务书进行考核 ,考 核和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 :组 织管理 、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承 担的科研与人才培养任务、科研成果等。
第二十一条 重点团队在培育期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
(1)获 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一等奖 1项 或者二等奖 2项 ;
(2)成 功申报为省部级创新团队 ;
(3)获 得国家社科 (自 科 )基 金重点及以上项 目 1项 ,或 者 获得国家社科 (自 科 )基 金项目 2项 ,或 者获得国家社科 (自 科 ) 基金项 目 1项 且省部级项 目 3项 (科 普、博士或培育等专项项 目 除外 ,下 同。 );
(4)在 SSCI、 SCI、 A&HCI收 录的国外期刊发表与研究方向 一致的论文 3篇 ,出 版专著 1部 ,获 批省部级及以上项 目 1项 , 项 目到账经费不低于 10万 元 ;
(5)获得中央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1项 ,并 被政府采纳 ;
(6)在 CSSCI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9篇 ,其 中权威期刊论文 不少于 2篇 ;出 版专著 2部 以上 ;获 批省部级项目 2项 或国家社 科 (自 科 )基 金项 目 1项 ;项 目到账经费不低于 10万 元 (注
: SSCI、 SCI、 A&HCI收 录的国外期刊论文 1篇 等同于 CSSCI期 刊论 文 3篇 ;EI检 索的国外期刊论文等同于CSSCI期 刊论文 2篇 ;权 威期刊论文 1篇 等同于 CSSCI期 刊论文 2篇 ;省 部级科研奖三等 奖 1项 等同于 CSSCI期 刊论文 2篇 ,二 等奖 1项 等同于 CSSCI期 刊论文 4篇 ;出 版学术专著 1部 等同于 CSSCI期 刊论文 1篇 ;核 心期刊论文2篇 等同于 CSSCI期 刊论文 1篇 ,最 多可冲抵 2篇 CSSCI 期刊论文 ;获 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1项 等同于 2篇 CSSCI期 刊论文。下同 );
(7)在 CSSCI期 刊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论文 12篇 ,出 版 专著 2部 ,获 得省部级项 目 1项 ,项 目到账经费不低于 10万 元 ;
(8)完 成经科研处审批并认定的与团队主题紧密关联的系列 丛书 5部 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一般团队在培育期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
(1)获 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二等奖 1项 或者三等奖 2项 ;
(2)成 功申报为省部级创新团队 ;
(3)获 得国家社科 (自 科 )项 目 1项 ;
(4)在 SSCI、 SCI、 A&HCI收 录的国外期刊发表与研究方向 一致的论文 1篇 ,出 版专著 1部 ,获 得省部级项目 2项 或国家社 科 (自 科 )基 金项 目 1项 ,项 目到账经费不低于 3万 元 ;
(5)获 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1项 ,并 被政府采 纳 ,且 发表 CSSCI论 文 2篇 ;
(6)在 CSSCI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6篇 ,其 中权威期刊论文 不少于 1篇 ;出 版专著 1部 ;获 得省部级项目 1项 ,项 目到账经 费不低于 3万 元 ;
(7)在 CSSCI期刊发表论文 8篇 ,出 版专著 1部 及以上 ,获 得省部级项目 1项 ,项 目到账经费不低于 3万 元。
(8)完 成经科研处审批并认定的与团队主题紧密关联的系列 丛书 3部 及以上。
第二十三条 科研创新团队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和科研 处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并 提出考核意见 ,内 容包括团队建设 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 ,并 给出考核等级 ,包 括优 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个 等级。原则上 ,重 点团队考核优秀 需达到第二十一条第 (1)~(5)款 中任意一款的要求 ;一 般团 队考核优秀需达到第二十二条第 (1)~(5)款 中任意一款的要 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
(一 )学 校对考核优秀的可以申请 自动进入下一批创新团队 培育计划。
(二 )考 核 良好的科研创新团队可以优先 申报下一批创新团 队培育计划。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 自公布之 日起试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和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