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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5 浏览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

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20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编及2016年和2017年入校的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类别

(一)专任教师(含特殊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

(二)辅导员

根据市级职称工作安排,其它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人员在2020年10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二级院系(部门),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0月31日二级院系(部门)将推荐人材料和申报情况汇总表交至人事处。

四、申报条件

1.专任教师评审参见《四川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川外发〔2019〕100号)(详见附件1)。

2.特殊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均参见《四川外国语大学特殊人才与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川外发〔2019〕102号)(详见附件2)。

3.辅导员评审参见《四川外国语大学辅导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川外发〔2019〕101号)(详见附件3)。

五、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同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须重新申报转评与新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需要转评的申报人,必须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提出转评。转评条件按照上述系列规定的相关条件执行。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准备评审材料。

(二)申报人员评审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公示表一份(A3打印,单页,亲笔签名),请二级院系(部门)完善相应栏目。

(三)《继续教育登记卡》请教师发展中心核实盖章,并与公需科目考试合格成绩单装订。

(四)评审表、公示表、《继续教育登记卡》以及公需科目成绩单不与支撑材料装订成册。

(五)每位申报人的材料要求用档案袋封装。

(六)以二级院系(部门)为单位提交评审材料。

七、申报要求

(一)为确保我校按期完成今年的评审工作,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部门的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

(二)申报人须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等信息。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所需表格详见附件4。

(三)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川外办发〔2018〕66号文件执行,其中公需科目只需要提供继续教育登记卡和公需科目合格证书,2020年公需科目网上学习网址:http://www.cqrspx.cn(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2020年之前的学习网址及继续教育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5。

(四)年度考核结论在人事系统打印(详见附件6)。

(五)不按通知要求,未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

八、评审费用

(一)根据渝职改办〔2015〕55号文件规定:高级420元/人,中级240元/人,初级120元/人。

(二)由二级院系(部门)推荐的申报人员于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网上缴费,网址请见后续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机关教辅部门“双肩挑”人员申请材料可以提交至本部门或者教学工作主要挂靠院系。

(二)填报过程中有关申报人员基本信息,比如:参加工作时间、任职资格时间、聘任时间、教师资格取得时间等,请登录校园网主页“人事管理系统”个人账号“基础信息简表”菜单下“职称申报基本信息简表”查询。在表格填写中,所填栏目无内容时填写“无”。

(三)所提供的论文、论著、教材、项目、奖励等成果是指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同(相近、相关)的成果,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发展方向。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主持人,但内刊、增刊、论文清样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各种教学科研成果奖,论文、项目等业绩成果以教务处、科研处部门的认定为准。如所提供的成果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则按照“填报不实”进行相关处理和追责。

联系人:张婷婷65385244

附件:1.《四川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

2.《四川外国语大学特殊人才与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

3.《四川外国语大学辅导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

4.申报所需表格

5.继续教育相关文件

6.“人事管理系统”登录说明

7.2020年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

8.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科研成果排序建议

                               人事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