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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1 浏览次数:

川外发〔2019〕100号

四川外国语大学

关于印发《四川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经2019年10月15日第22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9年10月15日第29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                

四川外国语大学

2019年10月17日  

 

四川外国语大学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印发

附件

四川外国语大学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依据重庆市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以科学评价为核心,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完善评价标准,健全人才选拔机制,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教学科研业绩的综合考核,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优良、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现应用研究型高水平外国语大学的建设目标。

第二条  学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价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合理划分评审权限,加强评审过程监督,建立品德、能力和业绩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综合评价机制。

第二章 基本申报条件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学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对从事非教师系列者只作原则要求);申报正高任职资格时,同等条件下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正高任职资格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且在海外学习、研修或工作(与教学、科研相关)一年及以上(海外经历对从事艺术、体育学科及非教师系列者只作原则要求,对思政课教师不做要求)。不满足上述要求者须按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二)资历条件

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分别满足以下任职资格年限要求,其中申报教学为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须满足附表1中资历要求,不足任职资格年限要求的须按破格条件进行申报。任现职时间可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底。

1.初级

(1)取得学士学位,见习试用满1年,考核合格。

(2)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见习试用满6个月,考核合格。

2.中级

(1)取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2)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担任初级职务满2年。

(3)取得博士学位,见习期满3个月,考核合格。

3.副高级

(1)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2)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正高级

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第四条 师德师风条件

(一)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信仰坚定、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热爱集体,自尊自律,诚实守信。

(二)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积极承担班主任(导师)工作,或在学生创业、就业指导及心理辅导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勇挑重担。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取得本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学术道德

严谨笃学,学风端正。在学术研究中,不得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不得有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不端行为。

第五条 其他条件

(一)对已经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新进人员,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须来校工作满1年(在人才引进合同中予以了另行规定的按照引进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二)对专业技术岗位变更后未按规定转评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者,不能评审晋升高一级职务。

(三)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要求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政策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政策的通知》(川外办发〔2018〕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川外办发〔2018〕66号)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 申报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第一节 外语学科

第六条 教学为主型

见附表1《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第七条 教学科研型

见附表2《外语学科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第八条 科研为主型

见附表5《外语学科申报科研为主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第二节 社会科学学科、自然科学学科

第九条 教学为主型

见附表1《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第十条 教学科研型

见附表3《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学科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 科研为主型

见附表5《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学科申报科研为主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第三节 艺术学科

第十二条 教学为主型

见附表1《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第十三条 教学科研型

见附表4《艺术学科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第四章 申报讲师的评审条件

第十四条 教学基本条件

(一)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及以上。(其中,近2年平均每学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

(二)授课门数及教学环节:系统承担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的教学,系统地讲授过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

(三)教研活动: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四)导师评价:助教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教学工作,导师评价合格。

(五)教学效果: 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教学效果达到学校相应要求,且以学生为主的评教达到良好及以上。

第十五条 教学和科研业绩条件

发表1篇学术科研论文,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发表2篇学术科研(教改)论文。

(二)出版1部学术著作(专著或译著)或教材。

(三)主持或主研(排名前3)省部级及以上教研教改或科研项目1项。

(四)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1项。

(五)获得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1项。

第十六条 破格申报讲师的条件

达到第十四条教学条件且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科研论文,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出版1部学术著作(专著或译著)或规划教材。

(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研教改或科研项目1项。

(四)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第1)。

(五)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六)获得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1项。

第五章 申报辅导员系列职称的评审条件

第十七条 申报辅导员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的评审条件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辅导员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川外发〔2019〕101号执行。

第六章 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审条件

第十八条 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者,其科研条件分别以科研为主型的教授、副教授条件为准。正常申报助理研究员的科研条件,除满足正常申报讲师的科研条件外,增加1篇C类期刊论文;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的科研条件,除满足破格申报讲师的科研条件外,增加2篇C类及以上期刊论文。

第十九条 对图书情报、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统计、审计、会计、编辑、新闻、出版、经济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正高、副高职称,科研条件分别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下发的有关系列评审条件进行;申报中级,科研条件参照讲师执行。

第七章 转评条件

第二十条 凡申请转评者,必须先申请转岗,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第二十一条 申请转评的其他条件与上述申报条件相同,其成果认定时间从下一级职务资格取得时计起。

第八章  成果与工作量认定

第二十二条 论文及著作等级划分参照《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业绩奖励办法》(川外发〔2019〕43号)。

第二十三条 学术著作仅指正式出版的专著和译著,不包括编著或教材,字数须达到10万字以上。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译者)。

第二十四条 教材仅指正式出版的专业类教材,不包括习题集或辅导资料。

第二十五条 中文学术期刊论文,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申报副教授职称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可有1篇放宽至导师第一作者且申报人第二作者);外文学术期刊论文,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第二十六条 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以市教委发文认定为准;校级教学竞赛奖以教务处认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省级教学成果奖等同于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科研为主型除外);

第二十八条 科研(教改)项目仅指任现职以来新立项课题。

第二十九条 成果等价关系参见附表6.1、附表6.2和附表6.3。未在文中明确等价关系但确属优秀的业绩成果,可申请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认定。

第三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呈报的成果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但现任职务为初定者可不受此限制。

第三十一条 因岗位工作原因须减免教学工作量者,教学工作量的减免参照《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内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川外办发〔2014〕38号)执行,但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和副教授教学工作量不予减免。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涉及的条件仅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

第三十三条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时间可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底。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从2020年9月开始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附表1                           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级别

教学基本条件

教学业绩条件

科研条件

教授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及以上。原则上平均每学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10学时。

[2]授课门数及教学环节:系统承担过2门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5届及以上;或指导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5届及以上;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5年及以上。

[3]教学效果: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教学效果良好,连续3年以学生为主的评教排名本院系(部)的前20%,且累计3次获得教学类竞赛奖项(以教务处认定的校级及以上获奖为准)。

[4]任现职以来获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教授必须排名第1;申报副教授则要求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含规划教材)。

u 正常申报教授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2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主持1项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

[2]主持1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且参与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名前2);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3)。

[3]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4]获得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一等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u 破格申报教授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三款;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第1)。

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

[2]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论文,且出版学术著作1部(专著、译著或教材)。

副教授

u 正常申报副教授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1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名前4)。

[2]参与1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2);或参与2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5);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5)。

[3]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4]获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一等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奖项(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一等奖)。

u 破格申报副教授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两款;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7)或二等奖(排名前3)或三等奖(排名第1)。

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2]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且出版学术著作1部(专著、译著或教材)。

附表2                       外语学科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级别

教学基本条件

教学业绩条件

科研条件

教授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40学时及以上。其中,原则上平均每学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

[2]授课门数及教学环节:系统承担过2门本科生课程教学。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2届;或指导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年均3人及以上;或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工作2年(不具备实施教学环节条件的经学校确认除外)。

[3]教学效果: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教学效果良好。

u 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1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2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名前3);或参与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7)。

[2]参与1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2);或参与2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5);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5)

[3]公开发表3篇教研教改论文;或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或公开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且主编1部本专业教材;

[4]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前7名、或省部级三等奖排前5名)

[5]获得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国家级奖项。

u 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外语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

[2]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等级奖1项(排名第1),且在外语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

[3]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项目1项,且在外语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

[4]发表B2或外语类核心期刊论文5篇(英语专业除外)。

u 破格申报教授:破格一年,须至少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两款,且必须包括第2或第3款;破格两年,须至少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三款,且必须包括第2或第3款,最多只能破格两年。

副教授

正常申报副教授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校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5);或参与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

[2]主持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3]公开发表2篇教研教改论文;或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或编写1部本专业教材(排名前3)。

[4]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校级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5]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正常申报副教授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外语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3]发表B2或外语类核心期刊论文2篇,且发表C类论文1篇英语专业除外

[4]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且发表外语类核心期刊论文2篇。

破格申报副教授:破格一年,须至少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两款;破格两年,须至少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三款,最多只能破格两年。

附表3            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学科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级别

教学基本条件

教学业绩条件

科研条件

教授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180学时。其中,平均每学年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

[2]授课及教学环节:系统承担过1门本科生课程教学。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2届;或指导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年均3人;或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2年(不具备实施教学环节条件的经学校确认除外)。

[3]教学效果: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教学效果良好。

u 申报教授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1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2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名前3);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名前7)。

[2]参与1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排名前2);或参与2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5);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5)。

[3]公开发表3篇教研教改论文;或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或公开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且主编1部本专业教材。

[4]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7、或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5)。

[5]获得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累计3次获得校级教学优秀奖或教学竞赛类奖。

u 正常申报教授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B1类学术论文1篇,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5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3篇。

[3]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3篇。

[4]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5篇。

[5]获国家级科技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排名前5),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3篇。

[6]获省部级科研成果等级奖1项(排名第1),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3篇。

u 破格申报教授:破格一年,须至少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两款,且必须包括第4或第5款;破格两年,须至少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三款,且必须包括第4或第5款,最多只能破格两年。

副教授

u 申报副教授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校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5);或参与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

[2]主持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3]公开发表2篇教研教改论文;或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或编写1部本专业教材(排名前3)。

[4]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校级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5]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u 正常申报副教授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5篇,其中B2类学术论文2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3]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2篇。

[4]获国家级科技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排名前7),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2篇。

[5]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2篇。

u 破格申报副教授:破格一年,须至少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两款;破格两年,须至少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三款,最多只能破格两年。

附表4                  艺术学科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职称

教学基本条件

教学业绩条件

科研条件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180学时。其中,平均每学年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

[2]授课及教学环节:系统承担过1门本科生课程教学。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2届;或指导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年均3人;或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2年(不具备实施教学环节条件的经学校确认除外)。

[3]教学效果: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教学效果良好。

u 申报教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1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2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名前3);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名前7)。

[2]参与1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排名前2);或参与2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5);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名前5)。

[3]公开发表3篇教研教改论文;或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或公开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且主编1部本专业教材。

[4]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7、或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5)。

[5]获得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等级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累计3次获得校级教学优秀奖或教学竞赛类奖。

u 正常申报教授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B2类学术论文4篇。

[2]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1篇。

[3]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1篇。

[4]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3篇。

[5]获国家级创作、设计、论文或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或优秀奖(排名第1),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1篇。

[6]获省部级创作、设计、表演、论文或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且发表B2类学术论文1篇。

u 破格申报教授:破格一年,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两款,且必须包括第2款;破格两年,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三款,且必须包括第2款,最多只能破格两年。

u 申报副教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校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5);或参与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

[2]主持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排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3]公开发表2篇教研教改论文;或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或编写1部本专业教材(排名前3)。

[4]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校级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5]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u 正常申报副教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 C类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其中B2类学术论文1篇。

[2]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3]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且发表C类学术论文2篇。

[4]获国家级创作、设计、论文或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4)、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或优秀奖(排名第1),且发表C类学术论文1篇。

[5]获省部级创作、设计、表演、论文或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且发表C类学术论文1篇。

u 破格申报副教授:破格一年,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两款;破格两年,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三款,最多只能破格两年。

附表5                       申报科研为主型教授、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级别

教学条件

科研条件

教授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工作量:系统承担过1门本科生课程教学。平均每学年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90学时。其中,平均每学年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

[2]教学效果: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教学效果良好。

u 正常申报教授:在满足正常申报相应学科教学科研型教授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另加至少1篇A类期刊论文。

u 破格申报教授:在满足破格申报相应学科教学科研型教授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另加至少2篇A类期刊论文。

副教授

u 正常申报副教授:在满足正常申报相应学科教学科研型副教授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另加至少1篇A类期刊论文。

u 破格申报副教授:在满足破格申报相应学科教学科研型副教授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另加至少1篇A类和1篇B2类期刊论文。

附表6.1                       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成果等价与换算关系表

序号

成果内容

等价关系

备 注

1

A1类论文

4篇B2类论文

仅限A1论文换算成B2论文

2

A2类论文

3篇B2类论文

仅限A2论文换算成B2论文

3

B1类论文

2篇B2类论文

仅限B1论文换算成B2论文

4

B2类论文

2篇C类论文

仅限B2论文换算成C类论文

5

一类学术专著

2篇B2类论文

仅限专著换算成论文

6

一类学术译著或二类学术专著

1篇B2类论文

仅限译著、专著换算成论文

7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和政协采用的咨询报告

1篇A1类论文

仅限报告换算成论文

8

国家级领导人批示的咨询报告

1篇A2类论文

仅限报告换算成论文

9

省部级党政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

1篇B1类论文

仅限报告换算成论文

10

省部级党政领导人批示的咨询报告

1篇B2类论文

仅限报告换算成论文

11

主持厅局级项目

1篇C类论文

最多只能替换1篇C类论文

注:著作(译著)换算成论文时最多可以换算2篇。

附表6.2                           外语学科成果等价与换算关系表

序号

成果内容

等价关系

备 注

1

A1类论文

4篇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仅限A1论文换算成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A2类论文

3篇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仅限A2论文换算成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

外语类B1期刊论文

2篇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仅限B1论文换算成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4

外语类B2期刊论文

1篇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仅限B2论文换算成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5

2篇外语类普通期刊论文

1篇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最多只能替换1篇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6

一类学术专著

2篇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仅限专著换算成论文译著

7

一类学术译著或二类学术专著

1篇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仅限译著、专著换算成论文;译著仅限独立翻译的理论著作或文学名著

8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和政协采用的咨询报告

1篇A1类论文

仅限报告换算成论文

9

国家级领导人批示的咨询报告

1篇A2类论文

仅限报告换算成论文

10

省部级党政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

1篇外语类B1类论文

仅限报告换算成论文

11

省部级党政领导人批示的咨询报告

1篇外语类B2类论文

仅限报告换算成论文

12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

1篇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仅限项目换算成论文

13

主持厅局级项目

1篇C类论文

最多只能替换1篇C类论文

注:著作(译著)换算成论文时最多可以换算2篇。

附表6.3                           艺术学科成果等价与换算关系表

序号

成果内容

成果级别

等价关系

备 注

1

表演、创作获国家级奖

一等奖

可换算成5篇B2论文

所有获奖必须为主持人

二等奖

可换算成4篇B2论文

三等奖

可换算成3篇B2论文

2

表演、创作获省部级奖或者全国专业协会奖

一等奖

可换算成3篇B2论文

二等奖

可换算成2篇B2论文

三等奖

可换算成1篇B2论文

3

获得国家级文学艺术奖

一等奖

可换算成5篇B2论文

所有获奖必须为主持人

二等奖

可换算成4篇B2论文

三等奖

可换算成3篇B2论文

4

获得省部级文学艺术奖

一等奖

可换算成3篇B2论文

二等奖

可换算成2篇B2论文

三等奖

可换算成1篇B2论文

5

参加全国专业比赛获奖

一等奖

可换算成3篇B2论文

二等奖

可换算成2篇B2论文

三等奖

可换算成1篇B2论文

6

获“金钟奖”“文华奖”“荷花奖”“金彩奖”“齐白石奖”“徐悲鸿美术奖”“凤凰奖”“百花奖”“金鸡奖”

一等奖

可换算成5篇B2论文

二等奖

可换算成4篇B2论文

三等奖

可换算成3篇B2论文

优秀奖

可换算成1篇B2论文

7

在文化部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专业赛事中获奖

一等奖

可换算成5篇B2论文

二等奖

可换算成4篇B2论文

三等奖

可换算成3篇B2论文

优秀奖

可换算成1篇B2论文

8

文化部组织推荐参加国际比赛

一等奖

可换算成5篇B2论文

二等奖

可换算成4篇B2论文

三等奖

可换算成3篇B2论文

优秀奖

可换算成2篇B2论文

入围奖

可换算成1篇B2论文

9

国家级文化部门或音乐家协会批准举办的个人音乐会

——

可换算成1篇B2论文(只计算一次)

独唱、独奏、作品

10

参加由文化部、中宣部组织的全国会演、展演

——

可换算成1篇B2论文(只计算一次)

戏曲、音乐剧、舞蹈、杂技等

11

参加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作品展览

——

可换算成1篇B2论文(只计算一次)

美术作品、书法作品和摄影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