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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属企业管理机构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3-09 浏览次数:

川外发〔2022〕51号

四川外国语大学

关于印发《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属企业管理机构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属企业管理机构方案》经2022年1月12日第3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属企业管理机构方案

四川外国语大学

2022年3月9日

(此页无正文)

四川外国语大学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印发

附件

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属企业管理机构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治理结构,依法履行投资人职责,结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精神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以下校属企业管理机构方案: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学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直接领导和监督管理,成员为单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资产(校企)、财务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政办公室、组织部、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重庆川外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重庆川外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执行机构和一定事项的决策机构,对学校负责,成

员为7人。

董事长:资产管理处处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重庆《世界儿童》杂志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重庆川外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重庆川外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员工1名。

董事长任重庆川外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重庆川外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

行公司职务等行为进行监督,成员为5人。

主席:审计处处长

成员: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处、资产管理处、重庆川外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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